Tuesday, October 25, 2005

中国农民的纳税人意识

财政包干的体制,让县乡政府的财政穷的捉襟见肘。胆子大的,背着上级政府,指派各村的干部收费,甚至乱收费。遇到像余兰芳这样的村干部不合作的,乡政府只好亲自征收。

在人民公社时期,中国农民只挣工分,交公粮是生产队,大队,公社的事情。就像城里的工人那样,上交利润是单位领导的事情,后来利改税,变成交税,但是征税的过程跟工人们依然不直接发生关系。当今的中国乡村的收费,因为土地承包到户,所以要挨家挨户把钱从农民的腰包里扣出来。这个过程,让农民想到了,这本是我的钱,但是我上交给了村里,乡里,县里。这钱是不是该收?如果不该收,我就抵抗,如果该收,我也要弄明白这钱是怎么花的。你村委会,乡政府,花的钱都是我们的。这是典型的纳税人意识。收费越多,这种意识越浓厚。因为有了自己的钱的概念,一部分人消极躲避,但是大部分农民善良而理智地正视这些收费,对于不合理的收费,敢于抵制,对于合理的收费,也关心这些钱是如何开支出去的,要求账目公开,民主理财。这种纳税人的意识,是现实主义民主的基础,而不是浪漫主义民主的幻想。

县乡政府的本意并不是想积极培养中国农民的民主意识,但是过多地收费与乱收费,意外地把中国农户变成了纳税人。加上中国有一部积极的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,教会了中国农民村级民主的道理。虽然还没有村委会组织法类似的乡政府组织法,但是乡政府的频繁收费,让乡村人认为,你乡长屁股坐的小汽车,是我们大伙的。因此,对乡村政府的一些做法,乡亲们敢于顶撞,敢于过问。不服气的,敢于一层一层上访告状。更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是,农民推举自己的代表竞选人大代表,甚至农民自己亲自参与竞选。

对于公共财政开支的关注与行使赞同或否决的权利,是纳税人的天然意识。因为这些钱是纳税人出的,因此纳税人认为自己有权利发表意见和进行表决。这种关心纳税去向的意识不需要什么民主教育,人人天生就明白。纳税越多的人,对公共财政开支越关心。而纳税越广泛的阶层,也是对公共财政开支越关心的阶层。欧洲历史上民主运动,几乎都是跟纳税有关系。

仔细观察我国众多的农民上访事件,不再是为了吃饱一口饭的问题,而是为了抗争不合理的收费,和维护作为纳税人的权利。他们不再是乞讨皇恩,感恩戴德的草民,而是意识到自己权利的公民。由于中国农民被迫成为中国第一批直接纳税人群体,于是他们也被迫成为中国第一批具有纳税人意识的公民群体,也是最具有现代民主社会公民觉悟的群体。今天村民对村委会的财政的关注超过了城里人对市政府财政的关注。城里人,甚至很多精英分子,他们不上税,或者不知道上税,没有体会过交税的过程,也就没有上税的意识。他们很少用纳税人的头脑来考虑问题。因此用民主社会公民的标准来衡量,他们还没有中国农民的公民意识与公民人格完整。

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,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,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”。这也告诉我们,文明的社会必定是民主政治的社会。民主就是公民们努力劳动,创造财富,依法交税,并选举和监督政府如何去花纳税人交上来的钱。在西方,老百姓并不把民主挂在嘴边上,而喜欢说自己是纳税人。纳税人的概念,说明了民众与政府的关系,也说明了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。

中国是个农民占多数的国家,但是农民并不是民主政治的负担。欧洲第一个现代民主国家,就是在瑞士农民中诞生的。今天中国农民的纳税人意识的启蒙与发展,告诉我们在农民占多数的中国,仍然有可能实现中国式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。村级民主的实践,虽然困难重重,但是随着农民纳税人的意识觉醒,已经成为不可扭转的趋势。适当的时候,应该向乡镇一级和县一级民主发展。中国多一些姚立法这样的人大代表,就会少一些贪官污吏,就会增加一分社会稳定,就会多一分政治文明。
[2004-7-13初稿][2005-10-25修改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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